115學年度校內國語文競賽即日起開放報名,報名時間至115年11月20日(五)下午4時,鼓勵各班同學踴躍向導師報名!
- 競賽宗旨:
為鼓勵本校加強語文教育,提高學習興趣,以期蔚為風氣,而收弘揚文化績效,特舉辦本競賽。
- 承辦單位:教務處。
- 參賽對象:本校二~五年級學生。
- 競賽日期:暫定115年12月1日(週二)、2日(週三)、3日(週二) (如有調整將另行公告)。
報名日期:自公告日起,由各班導師將參賽選手名單於115年11月20日(五)下午16:00前上傳教師雲端。【請注意:報名截止後即不再更換參賽選手人選!】
- 競賽項目: 說故事、演說、朗讀、作文、字音字形、寫字(硬筆字、書法)。
【每班各推選1名參加各項比賽,一人以參加一項為原則;五年級每項可報2人】
- 競賽評判標準:
- 說故事、演說:(二、三年級說故事,3-4分鐘為限;四、五年級演說,4-5分鐘為限)
- 語音(發音、語調、語氣):五年級占40%;四年級占50%;二、三年級占60%。
- 內容(見解、結構、詞彙):五年級占50%;四年級占40%;二、三年級占30%。
- 臺風(儀容、態度、表情):占10%。
- 時間:以四五年級演說(4到5分鐘)為例,4分鐘一到按第1次鈴,5分鐘按第2次,時間超過1分鐘按第3次(為長鈴),鈴聲響時請選手停止演說立即下臺;時間超過或不足者,每半分鐘扣1分,未足半分鐘,以半分鐘計;惟誤差在3秒之內者,考量按鈴操作,不予扣分。其餘各組以此類推。
- 朗讀(三、四、五年級):3分鐘為限。
- 語音(發音及聲調):占45%(以國語一字多音審訂表為主)。
- 聲情(句讀、語調、語氣):占45%。
- 臺風(儀容、態度、表情):占10%。
- 時間:各組每人均限3分鐘(預備時間為2人次,即6分鐘),時間一到鈴聲響時,競賽員應立即下臺。(文章不須讀完)
- 作文(三、四、五年級):限時90分鐘。
- 內容與結構:占50%。
- 邏輯與修辭:占40%。
- 字體與標點:占10%。
- 寫字(三年級:硬筆字;四、五年級:毛筆字):限時50分鐘
- 筆法:占50%。
- 結構與章法:占50%。
- 正確與速度:錯別字或漏字每字扣均一標準分數3分,未及寫完者,每少寫1字扣均一標準分數2分。
- 字音字形(三、四、五年級):限時10分鐘。
- 一律書寫標準字體,以藍色、黑色原子筆書寫,每字0.5分,塗改一律不計分。
- 各組均為200字(字音100字、字形100字)
- 說故事、演說:(二、三年級說故事,3-4分鐘為限;四、五年級演說,4-5分鐘為限)
- 獎勵:
- 參賽名額、優勝名額及團體績分方式如下
|
參加人數 |
錄取 |
團體績分計算 |
獎勵方式 |
|
報名人數(10人以下) |
3名 |
3-2-1 |
(第一名5分/第二名4分/第三名3分/第四名2分)
|
|
報名人數(11-20人) |
4名 |
4-3-2-1 |
-
- 各項競賽前三名學生,頒發合作社禮券(50、30、20元),經費由家長會校務基金支付。
|
項目 |
二年級 |
三年級 |
四年級 |
五年級 |
小計 |
|
說故事 |
100 |
100 |
|
|
200 |
|
演說 |
|
|
100 |
100 |
200 |
|
朗讀 |
|
100 |
100 |
100 |
300 |
|
作文 |
|
100 |
100 |
100 |
300 |
|
寫字 |
|
100 |
100 |
100 |
300 |
|
字音字形 |
|
100 |
100 |
100 |
300 |
|
總計 |
1,600 |
||||
-
- 校內競賽表現優異者,由學校協請專長教師加以訓練,再從中遴選表現最優者代表本校參加板土區語文競賽。
- 本要點經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附註1:二年級不列團體成績,各年級之各競賽項目各班均須報名。
附註2:為避免影響選手比賽及評審評分,比賽期間不開放教師、家長及其他非同場次選手入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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