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校園網站

:::

主旨:關於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於實務訓練期間發生婚假或喪假之請假事由,於訓練期滿後倘有未請畢之日數得完整保留至派代任用後繼續使用,請查照。

瀏覽數: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