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板橋區文聖國民小學學生志工糾察隊組訓辦法
一、依據: 依據本校實施交通安全教育工作計畫訂定。
二、目的:
(一)增進交通常識,培養遵守交通規則,維護通學秩序的良好習慣。
(二)輔助導護老師、導護志工推行各項導護工作。
(三)根絕學生校園意外事故的發生,以確保安全。
三、職責及任務:
(一)職責:
1、隊員應以身作責,為其他同學之楷模,以發揮示範及領導作用。
2、以為人服務為榮譽,幫助其他同學。
3、協助導護老師,達成糾察隊任務。
(二)任務:
1、勸導不守交通規則及秩序的同學。
2、協助學童遵守校園通學動線。
3、在導護老師指導下,協助辦理活動時之交通指揮。
4、隊長承學務處及導護老師之指示負責指揮、考核全隊及值週交接。
四、編組:
(一)依全校門禁及通學路隊路線設立崗哨。
(二)大門崗哨至少二人,樓梯口安排一人。
(三)隊員的條件:
1、身體強健,服務熱心。
2、忠實勤奮,具有團隊精神。
3、行動敏節捷,有應變能力。
(四)以五、六年級學生為主體,每班組一小隊4人,年級輪流職週擔任。
(五)先由各班級任選拔,再經生教組複選決定。
(六)經家長同意後執行任務。
五、訓練:
(一)由生教組負責訓練,必要時得請警察局派員協助。
(二)每學期開學後第一週及六年級畢業前交接時集中訓練,期中舉行定期或不定期訓 練數次。
(三)訓練內容:
1、指導訓練:分裝備使用,指揮信號與動作。
2、交通常識:必要之交通規則。
3、講解服務之道及服務態度,說明交通服務隊之職責,說明個人之任務。
(四)利用家庭連絡與各種集會宣導交通安全的意義和重要性。
(五)舉辦或參加交通安全教學觀摩。
六、裝備: (一)交通指揮棍。 (二)背心、臂章、雨衣。
七、學生糾察隊職勤地點
(一)大門、側門、後門:負責協助導護老師、志工使學生安全過馬路。
(二)樓梯口:管控學生路隊秩序,避免發生推擠。
(三)穿堂:路隊人數最多,維持紅、綠路隊秩序。
(四)內勤:早自習、中午時間協助登記路隊優點卡、發送違規單。
九、成效評鑑:
(一) 畢業時頒發服務獎。
(二) 有特殊表現時專案報請校長獎勵。
(三) 每學期召開交通安全教育委員會檢討改進,以收實效。
十、本辦法經校長核准後公布實施,修正亦同。


